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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二十大精神 | 新时代发展规划的几点思考与建议
发布日期:2023-02-08 信息来源:vwin德赢官网研究 访问次数: 字号:[ ]

新时代发展规划的几点思考与建议

vwin德赢官网公司“青马工程”第一小组

郭建斌 索筠博 周荣 等

发展规划,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是国家和地区对未来五年及更长时间的长远谋划、总体部署和具体安排,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也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对经济社会发展影响深远。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健全宏观经济治理体系,发挥国家发展规划的战略导向作用”,进一步明确了发展规划在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一、我国发展规划概况

我国每五年制定一次发展规划(计划),从1953年第一个五年计划至今,我国已经编制了十四个五年规划(计划),发展规划体系不断完善,发展规划的战略定位更加凸显。

(一)发展演变历程

按照社会主义现代化历程,可以将我国的发展历程划分为三个主要阶段。

改革开放前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计划发展阶段。“一五”到“五五”时期(1953-1980年),这一时期我国模仿了前苏联的按产品经济理论建立计划经济体制模式,五年计划具有“高度指令”“强烈干预”的特点,国家运用行政手段下达指令性计划目标,计划是资源配置的主要方式。由于建国初期工业基础十分薄弱,且面临严峻的国际环境,为保证国家安全,在社会主义改造下提出优先发展国防工业和重工业。期间,只有“一五”计划经全国人大正式审定,“二五”至“五五”计划均未经全国人大正式审议。

改革开放初期市场经济探索下计划与规划的过渡阶段。“六五”到“十五”时期(1981-2005年),这一时期我国经济体制经历由计划经济向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再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刻转变,五年计划具有明显的过渡时期的特点,计划内容不断丰富和完善。1982年,全国人大五届五次会议通过的“六五”计划正式将“国民经济计划”改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开始重视社会发展,社会发展类指标占比达到39%。此后,对社会发展问题的关注成为制定各个五年计划和规划的一项重要内容。1992年,“十四大”确立了市场经济体制,我国计划工作的重点转到中期和长期发展。1996年,全国人大八届四次会议通过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它既是一个跨世纪的规划,也是一个中长期规划。“十五”计划减少了实物指标,由“九五”计划的105个减少到38个,并增加了反映结构变化的预期指标。

新世纪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规划完善阶段。“十一五”到“十四五”时期(2006-2025年),规划呈现一些新特点,“十一五”首次将“计划”更改为“规划”,划分了预期性指标和约束性指标。从“计划”到“规划”的变革,反映了我国政府主动适应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推进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逐步从“计划指令性”向“战略指导性”的转变。规划编制程序更加规范科学,“三级三类”规划体系正式形成。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部署、推动五年规划工作,为我国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和构建新发展格局描绘了蓝图,规划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作用更加凸显。

(二)现行国家规划体系

经过多年的探索实践,我国已逐步建立了以发展规划为统领、以空间规划为基础、以区域规划和专项规划为支撑的国家规划体系。

发展规划的“三级三类”体系。为推动发展规划编制的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2005年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3号)(简称33号文),明确发展规划由“三级三类”构成,“三级”即国家级、省级和市县级,“三类”即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总体规划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性、纲领性、综合性规划,是编制本级和下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以及制定有关政策和年度计划的依据,其他规划要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2007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国家级专项规划管理暂行办法》(发改规划﹝2007﹞794号)(简称794号文),进一步确定了国家级专项规划的立项、起草、衔接和论证、报批、备案和公布、实施等程序。

发展规划处于国家规划体系最上位。长期以来,发展规划和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空间规划之间形成两大并行体系,存在越位与缺位并存,功能交叉重叠,法律定位不清等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在2013年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上首次提出探索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土地利用规划的“三规合一”或“多规合一”。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首次明确提出构建以空间治理和空间结构优化为主要内容,全国统一、相互衔接、分级管理的空间规划体系。2018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统一规划体系更好发挥国家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的意见》(中发﹝2018﹞44号)(简称44号文)提出建立以国家发展规划为统领,以空间规划为基础,以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为支撑的统一规划体系。至此,国家发展规划居于规划体系最上位,国家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均须依据国家发展规划编制。

二、我国发展规划的成效与意义

(一)七十年规划成效显著

从1953年开始到2022年为止,我国共编制和实施了十四个国家总体性质的五年期发展规划(计划),包括近70年的年度发展规划(计划)及众多国家专项(计划)和从省级到市县级的各类规划(计划)。发展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管理贯穿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各个时期,有效解决了各阶段面临的突出矛盾问题。建国初期,“一五”计划至“五五”计划的实施,集中力量发展重工业,建立国家工业化和国防现代化的初步基础。改革开放后,“六五”计划和“七五”计划的实施,基本解决了温饱问题,提前实现国民生产总值比1980年翻一番的第一步战略目标。“九五”计划后,我国人均GDP达到850美元,进入世界银行划分下的中等收入国家行列。“十一五”规划实施,我国经济总量跃升为世界第二,建立起门类齐全的工业体系。新时期以来,“十三五”规划有序实施,我国综合国力和国际影响力大幅提升, 2020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4.7万亿美元左右,稳居世界第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了“三步走”战略两个目标,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奠定了基础。

(二)对经济社会发展意义重大

发展规划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模式的重要表现,作为按计划逐步实现战略发展目标的系统工程,能够有效进行大规模的集体协调管理行动,具有三个方面的战略意义:一是党总揽全局参与治国理政的一种重要方式,党的重大决策部署通过规范化的工作程序转化为具有法律效力的政策文件,指导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二是各级政府履职尽责和实施宏观调控的根本遵循,为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职能提供了重要依据,有利于引导和约束社会资源配置;三是凝聚社会共识形成行动纲领的重要手段,规划的编制过程,既是发扬民主、汇聚众智、反映民意的过程,也是统一思想、科学决策、凝聚共识的过程,有利于形成社会自觉,实现国家战略意图和人民共同意愿的统一。

三、新时代发展规划的特点与问题

党的十八大以来,发展规划对我国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作用不断增强。随着44号文和2019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印发,我国的规划体系更为完善,各级各类规划衔接更加顺畅。发展规划作为规划体系中的前置与上位规划,在编制程序、规划内容和规划体系等方面表现出一些新的特点。同时,在规划的编制决策、衔接调整和实施中,也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对规划战略作用的发挥产生一定的影响。

(一)出现一系列新的特点

1.党的领导不断加强,落实体系更加坚固。党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坚强的领导核心,能够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同向发力的作用。“十三五”以来,加强党的领导成为重要的规划保障措施,贯穿新时期发展规划实施的各领域和全过程。党领导全局、协调各方,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作用不断加强,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更加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规划的积极性不断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适应新时代新要求抓改革、促发展、保稳定的政治能力和专业化水平不断提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得以充分发挥。

2.规划体系更为完整,上下衔接更加紧密。新时期的规划体系战略导向功能不断增强,逐步建立起下位规划服从上位规划、下级规划服务上级规划、等位规划相互协调的规划体系。44号文的发布,确立了以国家发展规划为统领,国土空间规划为基础,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为支撑,由国家、省、市三级规划共同组成的国家规划体系。各项规划的定位更加明确、功能系统互补、边界清晰职责统一衔接。

3.目标结构更加明确,指导作用不断加强。规划理念进一步更新,对于现状的把握、趋势特点的分析更加精准,在顺应发展规律、转变发展方式、破解发展难题、提高发展质量等方面发挥越来越重要的导向作用,提出的预期目标与主要任务更加多元,指标体系更加灵活。自“十三五”以来,规划中指标体系与规划主要任务对应性与指导性不断增强,在原有经济增长、经济结构、资源环境、民生福祉四个维度的基础上,根据发展目标的变化,增加了创新驱动、节能降碳等指标,同时进一步细化了原有指标,如城镇化率细分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与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森林覆盖率指标新增森林蓄积量。相比“十三五”规划,“十四五”规划中则新增了安全保障维度的目标,同时新增了对于2035年远景目标的展望,进一步加大了规划的方向性与延续性。

4.规划工具更为多元,要素保障更为具体。规划工具不断丰富,大数据、信息化、数字化、5G等新技术使得规划更加贴近实际。规划保障措施更为具体,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逐步建立,各类要素的保障支撑作用不断加强。中期财政规划、年度预算与规划实施的衔接更加协调,中央财政性资金优先投向重大任务和重大工程项目,做到了“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要素跟着项目走”。以“十四五”规划为例,对于规划中的重大工程项目,审批核准程序得到简化,规划选址、土地供应和资金安排得到优先保障。

5.涉及领域不断丰富,参与主体进一步多元。规划内容不断充实,深入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落实新发展理念,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创新的融合性不断加强,更加注重规划实际绩效的实现。参与主体更加多元,充分体现各方面的共识,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以各种方式为“十四五”规划建言献策,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有效保证了顶层设计和问计于民相统一。以“十四五”规划工作为例,规划编制期间通过召开有关部门、机构、企业和专家座谈会、网上征求意见等方式广泛征求各方面和专家的意见,委托有关行业协会、研究机构和专家就重点问题开展专题研究论证,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整理收集群众留言建议百万余条。

6.编制程序持续规范,实施机制进一步健全。规划统筹管理制度不断健全,国务院批准实施的“十四五”国家级专项规划编制目录清单、空间规划编制目录清单和区域规划年度审批计划,有效推动了规划编制工作的减量提质。通过建立规划管理信息平台,各类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过程纳入统一管理,加强了信息互联互通、归集共享,规划管理水平和效率有效提高。同时规划的实施机制持续完善,实施评估考核不断加强,对经济调节、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政府履责要求提高,跟踪考核机制日渐严格,“年度监测分析—中期评估—总结评估”的规划评估体系进一步健全。通过建立年度综合平衡实施机制,年度计划与规划的衔接进一步加强,按照短期调控目标服从长期发展目标、短期政策与长期政策衔接配合的原则,将规划确定的主要指标分解纳入年度指标体系,以滚动实施的方式有效推进规划落实。

(二)部分历史问题仍然存在

1.规划法律存在缺位,法制保障还不充分。在我国的规划体系中,原有的城乡规划、土地规划均有相关法律支撑,但对于在规划体系中处于统领地位的发展规划而言,尽管部分省市已经制定了发展规划条例,在国家层面仍然缺乏顶层的法律加以规范和约束。国家发展规划法列入国家立法程序多年,目前仍在讨论修改中。在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宏观经济治理是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为前提的法治化治理方式,因此为确保发展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公正性,必须对发展规划的编制权、执行权、审查批准权等诸项权力予以规范化的配置,并以相应的程序和机制来规制其制定、实施、监督、评估的整个过程。

2.公众参与仍然不足,基层民主体现不够。虽然国家从“十五”计划的编制开始,就通过各种渠道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并借助新技术新手段不断扩大征求意见的范围,尤其是从“十三五”规划开始,到 “十四五”规划,在编制的过程中,反复征求同级部门、下级地方、人大政协、专家学者和社会公众特别是基层群众的意见。但从实践中来看,由于规划的专业性强、政策术语多、文本篇幅长等原因,在规划的编制过程中,社会公众的参与程度仍然有限,对社会公众的意见吸纳程度也远远不够。而在规划的实施、中期评估与调整、总结评价中,则主要是规划编制单位组织开展、与规划相关的各级政府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公众参与更少。从不同层级来看,与民众最贴近的市县区级发展规划,因“GDP挂帅”的政绩观、媒体公开渠道有限、人员经费有限等原因,导致在征求社会公众尤其是基层民众意见方面做得不足,容易忽视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社会事业、生态环境等事项。

3.编制手段相对单一,方法技术创新不足。我国发展规划的编制和实施中,存在编制手段单一、现代信息技术融合方法运用不足、成果表现形式简单等问题。在编制手段上,普遍采用调查研究、座谈汇报、现场踏勘、定性描述、简单统计定量分析等方式进行基础研究,缺乏前沿理论的运用和创新。在方法技术运用上,普遍采用简单的统计分析、对比分析、二维分析等方法技术,大数据分析、卫星遥感技术等前沿信息技术的运用还不够。在成果表现形式上,普遍运用“八股文”式的官方用语、大量的文字描述、简单的表格和图形等方式,缺乏通俗易懂的表述、短视频和动态图等多样化的表现形式。

4.规划实施存在难点,缺乏有效监管手段。“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发展规划最终能否发挥作用,重点和难点均在规划的实施环节。长期以来,各级政府往往在发展规划的编制环节给予了相当程度的重视,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开展前期课题研究、规划思路研究、规划纲要草案编制、各类专项规划编制等,并经过各级征求意见形成规划文本,经各级人大批准后印发实施。但在实施阶段,由于缺乏强有力的实施监管手段,导致规划的实施效果大打折扣,主要体现在:一是各级政府部门履职的依据是各类年度计划,发展规划与年度计划的错位导致规划的目标任务难以落实;二是地方主要党政领导的变更,通常会带来新的思路,一旦这些新的思路与发展规划确定的发展战略和目标存在差异,将导致规划的执行受到影响,从而影响规划实施效果。

四、发展规划面临的新要求

进入新时代以来,我国的发展基础不断增强,面临的内外形势发生转变,发展环境、发展重心和格局等都发生了深刻变化,党的二十大提出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中心任务,这对发展规划也提出了新的要求,要深刻理解新时代的发展规划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战略引领作用,做到坚持规划引领,创新规划理念,把握发展趋势。

(一)坚持规划引领

一是突出发展规划的战略性。发展规划是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项重大任务的战略部署,时间跨度较长,期限都在5年以上,远景可以展望到15年甚至更长时间。通常涉及到宏观的、全局性的需要协调的关键性的重大问题、重大政策和重大项目,关乎长远发展利益,因此在编制中需要有较强的前瞻性和战略性。要善于守正创新,坚决贯彻党和国家的重大战略决策部署,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指引,紧跟时代步伐,顺应经济社会发展大势,把握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等新生事物的特点,不断拓展对经济社会发展认识的广度和深度,加强基础科学研究和社会科学研究,敢于创新、勇于创新、善于创新,以新的理念指导发展规划的编制、实施、监测和评估。

二是突出发展规划的系统性。发展规划涉及内容广泛,既是人口、经济、资源、环境、社会、安全等问题的综合,也是质量、效益、公平等问题的统筹。在规划过程中需要保证思想方法上的系统性,不断强化战略思维、辩证思维、创新思维、系统思维,统筹安排产业发展、建设布局、环境整治等对策,既要从区域的整体利益出发,又要兼顾各个地方、各个部门的利益;既要考虑区域的长远利益,又要考虑近期的利益,使各部门、各地区在发展中尽量相互协调,获得持久发展的动力。

三是突出发展规划的指导性。发展规划对各级政府及部门的行为起到指导作用,明确政府工作的方向、目标与重点,具体落实为政策制定、固定资产投资和重大项目安排;同时也对市场主体发挥引导作用,为市场提供权威的分析与预测,描绘发展愿景,为市场主体自主决策提供必要的支持条件,具有明显的指导性。编制过程中需要坚持目标和问题导向,明确规划目标与主要问题,实事求是、科学合理确定规划目标和指标,妥善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充分发挥规划对年度计划、公共预算、金融信贷、国土开发、公共服务、产业发展等的引导功能和统筹功能。围绕目标部署主要任务和重要支撑项目,统筹设计好实现目标的各项要素保障。

(二)创新规划理念

一是坚持人民至上。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归根到底是为了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发展规划要做到增进民生福祉、站稳人民立场、把握人民愿望、尊重人民创造、集中人民智慧,充分体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理念,促进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二是聚焦战略任务。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新时期中国共产党的中心任务,发展规划要紧紧围绕中国式现代化这一战略任务,深刻领悟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战略安排,牢牢把握中国式现代化的内涵与特征,从国情出发想问题、编规划、谋项目,牢牢把握重点任务。精准聚焦经济高质量发展、全面深化改革、提高全过程人民民主水平、增强民生福祉、改善城乡人居环境等主要目标任务,充分实现高质量发展。

三是统筹发展安全。充分认识发展与安全之间的重要联系,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把安全发展贯穿发展规划的各领域和全过程。立足全局视角,树立辩证思维、系统思维、动态思维,妥善处理好各种重大关系,防范和化解影响我国现代化进程的一系列风险,聚焦粮食、能源、金融、生态、产业链供应链等重要领域,牢筑国家安全屏障。

四是坚持专业科学。发展规划涉及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文明建设等诸多方面,编制和实施过程涵盖技术、经济、工程、财务、法律、管理等诸多领域的专业知识,综合性与系统性决定了专业人才、知识的支撑贯穿发展规划的全过程。发展实践表明,必须基于专业知识,尊重科学规律,树立多领域共同发力的规划理念,强化多学科和多专业的配合,加强对规划方案的综合分析和综合协调工作,充分发挥发展规划的价值创造作用。

(三)把握发展趋势

一是把握新发展阶段的历史方位。随着“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我国经济实力、科技实力、综合国力和人民生活水平跃上了新的台阶,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决定性成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发展阶段,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提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础上的新时代“两步走”战略安排: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远景目标,本世纪中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仍是当前我国的最大国情、最大实际,发展规划要清晰认识我国所处的发展阶段,准确把握进入新发展阶段的历史方位,深刻领会新阶段的新特征与新要求,找准方向,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自觉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对标对表、及时校准偏差,确保党中央各项重大部署落到实处。

二是把握发展环境中的新矛盾新挑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发展处于重要的战略机遇期,当前国际局势复杂严峻,国际格局深刻演变,不确定性因素持续增多,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广泛深远,世界经济陷入低迷期,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全球能源供需版图深刻变革,国际经济政治格局复杂多变,世界进入动荡变革期,单边主义、保护主义、霸权主义对世界和平与发展构成威胁。发展规划要更好把握战略机遇期内涵和条件变化,增强机遇和风险意识,紧抓技术变革、绿色转型和市场需求结构升级等战略机遇,妥善处理大国博弈加剧、比较优势转换、人口结构变化等挑战,从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决策部署。

三是把握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新趋势。进入21世纪以来,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在重构全球创新版图、重塑全球经济结构,深刻影响着国家前途命运和人民生活福祉。以人工智能、量子信息、移动通信、数字经济、物联网、区块链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加速突破应用,以合成生物学、基因编辑、脑科学、再生医学等为代表的生命科学领域孕育新的变革,融合机器人、数字化、新材料的先进制造技术加速推进制造业向智能化、服务化、绿色化转型,清洁能源技术加速发展引发全球能源变革,空间和海洋技术拓展了人类生存发展新疆域。发展规划要把握科技大趋势,谋篇布局先手棋,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抢占制高点、掌握主动权,推动科技自立自强取得更大进展,催生更多新技术新产业,开辟经济发展新领域新赛道,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五、建设高质量发展规划体系的几点建议

发挥好发展规划的战略导向作用,需要进一步提高规划的法制地位,加强各级各类规划间的统筹协调,强化规划过程中的公众参与水平,推动规划理念方法创新,同时对规划进行更加有效的全过程管理。

(一)提高规划法制地位,健全规划体系

推进规划法制化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治理制度化、法治化的客观需求,也是加快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要求,能够及时有效的将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和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提高发展规划的法律地位,借鉴江苏、云南等省在发展规划立法方面的经验,建议有关部门尽快出台国家层面的《发展规划法》。尽快明确发展规划的法律地位,强化发展规划的法律约束力,并通过宣传教育提高全民对发展规划的认识,使之成为国家发展建设在法律上的准确准则和依据。进一步明确发展规划的约束力、编制主体、编制权限和编制程序等相关要素,保证发展规划目标和任务的精准实施,为发展规划的全过程管理提供操作框架,确保相关主体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二)加强各级统筹协调,提高规划弹性

提高各级各类规划间的协同性,对于提升规划系统整体效用、降低后期协调与实施成本具有重要作用。一是加快构建规划衔接机制,进一步加强空间规划、区域规划等相关规划与发展规划在目标、内容、时间上的协调性。建议结合发展规划终期评估,以5年为周期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的评估,根据形势的需要进行修编,同时明确发展规划及专项规划开展远期展望,为国土空间规划提供战略指引和支撑。二是进一步完善国家规划综合管理信息体系,更好衔接国家与各省规划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加强国家规划综合管理信息平台与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的联系,推进规划信息互联互通、归集共享,加强对发展规划、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等4类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进行动态监测和统一管理。三是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权利和责任,协同推进发展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国土空间规划统一由上级政府审查、同级人大或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四是进一步加强发展规划编制过程中的底线约束和弹性适应,注重对未来的变化提前预判和安排,探索开放式、包容性、多维度、有弹性的发展规划模式。

(三)强化公众参与过程,推行阳光规划

充分发挥公众在发展规划的编制与实施过程中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一是完善公众参与的法律保障体系和运作机制,从法定程序上对公众参与主体范围、权利、义务等予以明确,确保公众的有效参与。二是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在加大公众参与的宣传和普及教育的同时,设立公众参与直通平台,从技术设施上方便公众参与。三是进一步强化建立公众参与的意见反馈制度,将公众合理化建议及时反馈,对公众主要意见处理情况进行说明,进一步调动公众参与积极性与主动性。

(四)推动理念方法创新,提升规划水平

吸收新技术新方法对于提高规划水平具有重要作用,随着不同学科的交叉融合发展,以及科学技术的不断迭代更新,有越来越多的新技术新方法可以应用到发展规划的全过程中。如以遥感(RS)技术和地理信息系统(GIS)技术为代表的空间分析技术方法在发展规划的研究编制过程中得到了广泛的探索和应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创新运用能够对产业发展空间与资源要素做出合理布局、配置。要主动融入新一轮技术革命,加强数字化、智能化等新技术与新方法在发展规划编制与管理中的应用,有效提高规划领域的技术创新能力。探索用信息化、大数据等手段提升规划实施的协同性,强化规划实施日常监管能力。

(五)完善全过程管理,强化实施效果

发展规划职能与效用的充分发挥依赖于有效的全过程管理,要守好各环节的关键节点,进一步完善编制、实施、评估调整、实施效果评价的规划管理体系。一是进一步完善规划编制管理,严格按照规划编制的程序,落实好现状分析、问题研究、部门协调、公众参与、人大审议等各环节要求,使得规划成果能真正反映地方实际和群众需求。二是进一步完善规划实施管理,重点加强发展规划与年度计划的有效衔接,将发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按照可测量、可分解的方式落实到年度计划中,使得规划能够得到有效实施。三是进一步完善规划调整管理,重点突出中期评审作用,在规划实施中期,根据发展形势和发展要求,对规划目标任务进行科学合理优化,并按照程序报批,使得规划具备弹性。四是进一步完善规划评估管理,重点突出总结评价作用,在规划期限完成后,运用科学方法,对规划的实施效果进行全面科学的评价,总结经验和教训,为下阶段的规划提供经验借鉴。